紅網株洲10月14日訊(通訊員 劉常青 易莎娜)一男子通過微信頻繁約見女網友,見面後或去女網友租房攀談,或去賓館開房發生關係,趁機竊取女網友財物。10月13日,經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趙某因犯盜竊罪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因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依法撤銷原判緩刑,合併決定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一千元。
  今年23歲的趙某系株洲縣人,2013年8月,他因約女網友見面開房伺機竊取錢財被株洲市荷塘區人民法院判處緩刑。然而尚處緩刑考驗期限的他不思悔改,再度乾起了“老行當”,即色誘女網友伺機行竊。2014年4月14日17時許,趙某通過微信約見女網友朱某,帶一束玫瑰花出現在朱某的面前,兩人吃飯聊天后,趙某提議去朱某的租房中,後趙某趁機盜走朱某黃金項鏈一條、鉑金耳釘一對及手機一臺。2014年5月16日19時許,趙某故技重施,約見女網友蔡某至株洲市荷塘區某賓館,兩人發生關係後,趙某趁蔡某洗澡之際盜走其金佛一個及現金300元,後藉口買夜宵離開。涉案價值共計4400元。
  2014年5月21日,趙某被公安機關抓獲,他對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檢察官提醒:網絡交友需慎重,多留一個心眼,勿讓別有用心之人有可乘之機。  (原標題:緩刑期內乾起“老行當” 約見女網友竊取財物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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